7917-0069-01:18与21户联排住宅室内活动空间差异许可
已收录议会记录:
R23-513 涉及 Development Variance Permit No. 7917-0069-01,拟将 Lot 1 的 18 unit townhouse development 和 Lot 2 的 21 unit townhouse development 所需最低 physical indoor amenity space,分别由 37 square metres 降至 0 square metres。动议由 Councillor Bains 提出、Councillor Stutt 附议,记录为通过,并将该提议送往 Public Notification。本条输入没有列出申请地址、业主或代理。本会话核对到的动议日期范围为 2023-04-03 至 2023-04-03。
联排住宅室内活动空间变更
动议提出对两块地上各自所述联排住宅开发降低最低室内活动空间要求,并进入公众通知程序。
未取得条目页;不得推测地块位置、申请人或业主。动议为进入 Public Notification 的决定,不代表许可最终批准或活动空间要求已正式豁免。
决定如何推进
- 摘要已有核验依据,结构化动议关联待补。已核验的过程及结果请见摘要和来源;尚未关联直接动议不代表没有决定。
按会议查看原始决定
JSON ↗提议、附议是程序角色;记名票依据官方纪要或结构化投票记录中明确列出的票态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