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事项与其他事项共享同一动议;下方原文和表决结果属于整条记录。
本条保存该次正式提案;已核验的处置在下方列出,具体事项说明见关联事项页。
官方投票数据与会议纪要的结果标签不同,保留原始标签;本页处置按独立绑定的会议纪要记录。
官方英文动议与结果
R 26 /4-4 5 . It was moved and seconded
That Items No. 6 through No. 12A be adopted by general consent.已收录议会记录:
市议会对分区附例 10731 作前三读,拟统一部分 RSM 地块最低停车要求及车道规则、允许经技术审核调整操控空间,并扩大住宅小型车位选择。频密公交站 400 米范围内的免设最低停车规定维持。
报告拟把距离指定频密公交站超过 400 米的 RSM 地块统一为每户至少 0.5 个车位,取消原先按地块宽度区分的 0.5 或 1 个要求;400 米范围内不设最低停车数量的现状保持。这是报告所述修订,不能把每户 0.5 个套用于所有地块。
拟议车道最大宽度统一为 6 米,车道停车数量不另设上限,但既有前院绿化要求和车道出入限制保持,因此部分窄地块仍需较窄车道。操控通道可在建筑许可阶段经技术分析并获交通主管认可后缩减;替代出入及操控方案也需逐案符合其他市府附例。
报告拟允许各类住宅开发的所需住户停车和访客停车分别最多一半采用小型车位。无障碍车位仍按现行标准,非住宅停车尺寸规则保持。
本项随 R26/4-4 一般同意组通过,没有独立表决。本次是附例前三读,没有确认生效日期或任何具体项目获准;方案的公交站例外、绿化、无障碍及技术审核条件仍需分别理解。
本次是附例前三读,没有确认生效日期或任何具体项目获准;方案的公交站例外、绿化、无障碍及技术审核条件仍需分别理解。
提议、附议是程序角色;记名票依据官方纪要或结构化投票记录中明确列出的票态显示。
本事项与其他事项共享同一动议;下方原文和表决结果属于整条记录。
本条保存该次正式提案;已核验的处置在下方列出,具体事项说明见关联事项页。
官方投票数据与会议纪要的结果标签不同,保留原始标签;本页处置按独立绑定的会议纪要记录。
R 26 /4-4 5 . It was moved and seconded
That Items No. 6 through No. 12A be adopted by general consent.票态按原始状态逐项展示;缺席、利益冲突、未投票或辞职不转换成赞成或反对。共享同意议程表决按来源范围标注,不作为多次独立表决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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